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从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0-08-26    作者:    点击:[]

一、基本要求

1.支部党员大会

1参加范围:支部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如需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参加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开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

2)召开频次: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主要任务: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推选上级党代会代表;讨论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操作规程:①会前准备。支委会确定议题和时间,将议题、时间和要求通知全体党员,同时支委会要准备好议案。②召开大会。清点人数、宣布议题,围绕议题、开展讨论,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同时,做好会议记录。③会后工作。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按照分工抓好决议贯彻落实,做好资料整理归档。

5)议事规则:①要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和选举权的党员赞同方可有效。② 如果决议的问题多于1个,应逐个表决;接受新党员时,应逐个表决。③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出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6)注意事项:①突出党的活动,不能以群团工作、行政会议、文体活动代替;②大会原则上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委员会

1参加范围: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需要可吸收党小组长和党员代表列席。会议原则上由支部书记主持。如需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参加支委会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开会;有3名委员组成的支委会,原则上应全部到会方能开会。

2)召开频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主要任务: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的奖惩;讨论需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的其它事项。

4)操作规程:①会前准备。书记、副书记沟通酝酿,确定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通知各委员;书记或副书记做好初步意见方案准备工作。②召开会议。宣布议题,展开讨论,形成决议,明确分工,同时做好会议记录。③会后工作。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按照分工具体抓好贯彻落实,做好资料整理归档。

5)议事规则:讨论决定有关问题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赞同方可有效,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6)注意事项:党员人数达到7人以上,应设支委会。

3.党小组会

1)参加范围:党小组全体党员,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党小组会原则上由党小组长主持。

2)召开频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听取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需由党小组研究的其它事项。

4)操作规程:①会前准备。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准备。②召开会议。宣布议题,展开讨论,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同时做好会议记录。③会后工作。负责具体事项的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

4.党课

1参加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也可吸收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组织频次:每季度至少安排讲一次党课。

3)主要任务:向党员宣讲党的形势任务,讲解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解读中央和各级党委重要会议和政策文件精神。

4)操作规程:①课前。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结合上级有关精神要求和党员思想状况,精心选择主题,确定授课内容和授课人,认真做好备课。②课上。可借助信息手段,制作 PPT课件,使讲课内容图文并茂,增强党课生动性;也可采取互动式讲课方式,针对一些问题进行研讨,引发党员思考。③课后。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组织党员围绕党课内容开展讨论,并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提高党课教育效果。

5)有关要求: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人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②支部班子成员要带头讲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学校党委常委和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每年要到所在党支部和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讲党课。每年“七一”前后集中安排1次,并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③根据需要可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作党课辅导报告。④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安排对其补课。

二、落实“三会一”时需把握的几个问题。

1.关于党小组的划分。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划分党小组:一是根据党员数量和党员分布情况,尽量同党员的行政组织、内设机构相一致;二是每个党小组至少有3名党员,其中至少一名正式党员,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与临近部门或单位党员合编为一个党小组;三是担任领导工作的党员干部不宜单独划分成1个党小组或集中安排在1个党小组内;四是党员人数10人之内,工作岗位比较集中、联系比较方便的可不再划分党小组;五是党小组的划分和建立,由党的支委会决定,不必经党总支审批,但要向党委组织部备案。

2.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支部或党小组的“三会一课”。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经常起来,就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确实不能参加的要请假;二是身份要转变过来,领导干部是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不是去作指示、提要求的。

3.做好资料上传、留存等工作。落实好“‘三会一课三报备三留存三抽查”制度。即“三会一课,召开的时间、内容和方式要事先上报党总支备案,会议讲话、会议记录、影像资料同步留存,随机现场抽查、随机资料抽查、随机考试抽查,并指导每个党支部每次会议都实实在在解决1-2个问题。对党支部来说,每次开展“三会一课”前,党支部要制定方案(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报党总支审核,会议讲话、记录和影像资料要同步保存好;各党总支负责统一留存、审核所属党支部的书面、影像记录并及时上传“两学一做”影像资料数据库,并采取抽查方式,督促党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

4.与“党员活动日”的关系。落实“三会一课”要和“党员活动日”结合起来、统筹起来落实。比如,在时间上,可以在“党员活动日”这一天,开展“三会一课”;在内容上,也可以借鉴“党员活动日”的有关要求,将“进行学习讨论、开展组织生活、组织议政议事、加强实践锻炼”作为“三会”的主要任务,不断丰富实现形式,提高吸引力。

上一条:鲁东大学党费和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下一条: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


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电话:86-0535-6011497    传真:86-0535-6011497     E-mail:ldukjc@163.com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本站信息
WWW.SCIENCE.EDU.CN    Copyright   2020  鲁东大学 科学技术处  
鲁ICP备号:09096634 鲁公网安备:370602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