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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4年度科研类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2    作者:    点击:[]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2—2024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的通知》,现就20222024年度科研类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如下。

一、 项目遴选原则

()突出重点原则。项目库建设围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 教育厅《关于改革完善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竞争性支出项目,以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水平学科建设、应用型专业建设、人才创新发展项目、人才团队建设项目、教育教学基础应用为投入重点,提高资金配置效益。

()资源共享原则。项目申报既要考虑学校现有相关资源 条件,又要考虑可共享资源条件,改变平台建设相对分散、小而全 的状况,建设功能相对完善、空间布局相对集中,可支持多个相近 学科和专业的实验平台,形成开放共享的机制,避免重复建设。支持学院联合申报实验室建设专项,提高资金共享和资金配置效益。

()绩效管理原则。申报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必要性论证,项目绩效目标要明确、合理、具有可考核性。项目安排要与预期经济和社会绩效目标相结合,与预算执行进度、监督检查结果、实施效果相挂钩,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衔接。

()滚动管理原则。项目库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列预算项目,与财政中期规划相衔接,新一轮项目规划在上一轮项目规划基础上滚动调整形成。按照急需优先,近详远略的编制原则,本年度重点做好 2022 年度项目库建设细化工作,同时兼顾 2023 年和 2024 年项目库储备工作。

()零基预算管理原则。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的入库项目实行零基预算,申报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细化分年度建设规划。当年完成的项目当年要形成支出,年终项目结余经费收回学校。

二、申报类别与范围

科研类项目库。主要包括:1. 工程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专项建设经费。2. 新入职教师科研启动经费。此两项经费科技处牵头组织申报。

项目库主要涉及购置设备实验室改造等方面。系统申报时,项目库类别选择科研类项目库”。

三、项目库申报时间安排与工作要求

(一)项目库申报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于2021627(周日)前完成系统平台申报

(二)工作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根据《关于2022—2024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的通知》要求,科学合理、认真严谨申报2022—2024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库。所有申报入库项目必须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期限、合理的预算需求和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库建设包含新建、续建和改造提升项目,经费预算要充分考虑学校财力和项目评审和可行性对经费需求较大的项目可分年度实施明确未来三年分年度资金安排以及分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需要申报三年建设规划的,要分出项目建设年限,当年完成的项目当年要形成支出,跨年度完成的项目建设期内必须完成支出。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技处联系人:谢伟        联系电话6672815

财经处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6672406

技术咨询电话:15588986696

附件:项目库创建手册

科学技术

2021年6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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