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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1年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    作者:    点击:[]

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产业链关键领域技术创新供给能力,支撑全市重点产业和产业链发展壮大,根据《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烟科[2020]20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建设指南通知如下。

一、总体建设思路

中心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和产业链布局,聚焦解决制约产业提升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需求,以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为主攻方向,协同推进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打造创新资源集聚、组织运行开放、治理结构多元的综合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中心必须与我市重点产业和产业链创新发展有机融合,主要以产业链链主企业和科技型骨干企业为牵头建设单位,通过建立开放协同的创新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辐射形成更加完善的产业创新生态。

二、建设领域和方向

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布局,结合前期摸底调研的情况,在梳理目前重点产业链已有科技创新平台的基础上,2021年拟在全市技术密集度高、依赖性强,创新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的重点产业链和产业链重点领域,布局建设10家左右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具体从以下领域方向布局建设:

(一)清洁能源

1.核电——核电技术及安全

(二)海洋工程

2.海工装备——深远海资源勘采装备

3.船舶制造——新型船舶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消费电子)

4.电子元器件——电解铜箔

(四)生物医药

5.医药——长效蛋白药物

6.医药——围术期药物

(五)高端装备

7.智能制造——液压传动装置

(六)新材料

8.稀土永磁材料

(七)食品

9.生物发酵——调味品生物发酵

10.食品制造——豌豆食品

(八)现代高效农业

11.主要农作物——小麦育种

12.畜禽养殖——肉鸡良种

三、申报条件

(一)申建的市技术创新中心必须符合建设领域和方向;

(二)牵头企业为我市产业链链主企业和科技型骨干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一般不低于10 亿元(其中,农业企业一般不低于5亿元),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

(三)满足《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烟科[2020]20号)中的相关条件要求。

四、其他要求

1.请申建单位登陆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按要求填写《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同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各区市、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推荐提交市科技局。

2.请各主管部门于2020年7月20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同时提报“关于推荐申请建设烟台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函”和推荐建设名单,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市科技局规划科邮箱。

科技局联系电话:6786632  邮箱:ytskjjghk@yt.shandong.cn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206442

科技处联系人:谢伟,6672815

科学技术处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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