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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一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府评办字〔202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审委员会决定于2021年9月组织开展第一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工作。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机构

决策咨询奖评选工作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对申报决策咨询奖的人员和研究成果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作为委员会办事机构,处理评奖日常工作。

二、评奖范围

凡我校教师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或决策咨询工作成果,聚焦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取得重要经济社会效益,均可申报。

已经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的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的成果、尚未解除保密期限的成果、已颁布实施的法规、规章、政策、规划等文件,均不属于评奖范围。

在职副厅级以上(含副厅级)党政领导干部不得申报决策咨询奖,编制在高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单位或者在国有企业的,其研究成果可以申报。

三、奖项设置和奖金数额

决策咨询奖设两类奖项:突出贡献奖和研究成果奖。

突出贡献奖,每届不超过3个(可以空缺),奖励对山东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研究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对山东省委、省政府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根据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对决策的参考作用、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综合评价。每届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数量,分别不超过15个、25个、30个。

奖金数额:突出贡献奖30万元、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人民币。

四、入围标准

突出贡献奖:申报人主持完成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或牵头完成的决策咨询工作成果,须获得3项以上(含3项)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或省部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一等奖:参评成果须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或省部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者提出的对策建议转化为省委、省政府文件。

二等奖:参评成果须获得省部级党政主要领导批示或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者提出的对策建议转化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三等奖:参评成果须获得省部级党政领导批示,或者提出的对策建议转化为省直部门文件。

五、组织申报

本次评奖为限项申报,我校申报决策咨询奖数量不超过10个,其中突出贡献奖不超过2个。

(一)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作为决策咨询奖申报人,申报参评相关奖项。

1.突出贡献奖仅限以个人身份申报,其独立、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研究成果不得参与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评选。

2.研究成果奖的研究成果,可根据不同情形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申报。

(1)属于个人(一人或多人)完成的,应当以个人名义申报,申报人应当是研究成果独立完成人或第一完成人,并应当在申报表中注明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

(2)属于集体完成的,应当以集体名义(如,×××单位课题组)申报,申报人应当是研究成果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课题组联系人。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申报单位排序应当与研究成果的署名排序一致。

每项研究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能以不同申报人名义重复申报,否则申报无效,并取消本届参评资格。

3.提交材料。申报人应按要求向所在学院(部门)提交以下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1)身份证明材料,指个人身份证或护照等复印件,并注明“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专用”;

(2)决策咨询奖申报表;

(3)相关研究成果或工作成果报告;

(4)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或工作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领导批示,或被省直厅级以上(含省直厅级)党政部门应用转化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两份实名(一份由所在学院/部门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签名并盖章,另一份无需负责人签名盖章),三份须作匿名处理。

匿名是指将上述材料中所有能透露出申报人信息的内容(含姓名、单位、职务等)进行遮蔽,如果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本届参评资格。

申报材料及相关资料,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归档,一律不予退还。

(二)审核推荐

1.组织审核。申报人填写完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后,向所在学院(部门)提交申报,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如果出现政治方向或学术道德等方面问题,将削减下届参评指标。

2.统一提交。初审无异议后,所在学院(部门)向社科处统一提交各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提交时间:2021年9月23日前

地点:2号办公楼407室

联系人:(社科处)曲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6012373(62373)

        (科技处)李老师 联系电话:6259663(59663)

邮箱:lddxskc@ldu.edu.cn

附件:

1.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申报表(突出贡献奖)

2.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申报表(研究成果奖)

3.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办法

4.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社会科学处  科学技术处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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