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助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鼓励和表彰创新,根据《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第四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工作。转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设置山东省专利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山东优秀发明家奖。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山东省专利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常住的专利权人;
      2.申报专利为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授权的国内有效专利(含国防专利及其他保密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3.申报专利已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申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专利授权文本质量高,专利布局严密,申报专利被侵权的,专利权人积极采取维权措施,或在国内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中胜诉;

5.申报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权属明确,专利权共有的,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

6.申报专利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7.申报专利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山东省专利奖。

(二)申报山东优秀发明家奖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勤业敬业,开拓创新,具备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

2.申报人需为本省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不含外资企业或机构)中工作的职务专利发明人,或具有本省户籍的非职务专利发明人,且近3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

3.申报人作为主要发明人,在重点领域拥有多项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或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专利群;

4. 专利已实施或运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

5.上述专利应当保持有效,且不涉及专利权属纠纷;

6.申报人未曾获得过“山东优秀发明家”称号;

7.无其他不适合授予山东优秀发明家称号的情形。

三、申报程序

奖项申报通过“山东省专利奖励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操作完成(登录网址http://123.232.119.123:8084/login)具体操作参看附件《“山东省专利奖励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一)申报

山东省专利特别奖、一、二、三等奖:申报单位(人)在“评奖系统”注册后,录入报奖项目信息,向指定的推荐单位或院士提出推荐申请,每个企业限报2项,每个科研单位、大专院校限报3项,个人限报1项。

山东优秀发明家奖:申报单位(人)在“评奖系统”注册后,录入申报人个人信息,向指定的推荐单位提出推荐申请,每个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限报2人,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申报人数总数不超过3人。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二)推荐

山东省专利特别奖、一、二、三等奖:推荐单位或院士按照申报人的推荐申请,对报奖项目进行审查,择优推荐。单位推荐的,省市场监管局根据申报情况,向推荐单位分配推荐名额;院士推荐的,同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两人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专利,每名院士最多可推荐2个专利项目。

推荐单位或院士向申报单位(人)提供口令(由推荐单位或院士向省市场监管局获取),组织申报单位(人)填报、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逐一填写《山东省专利奖推荐函》。

山东优秀发明家奖:山东优秀发明家由推荐单位择优推荐,省市场监管局根据申报情况,向推荐单位分配推荐名额。

推荐单位向优秀发明家奖申报单位(人)提供口令(由推荐单位向省市场监管局获取),组织申报单位(人)填报、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逐一填写《山东优秀发明家推荐函》。

我校可选择的推荐单位有:山东省教育厅和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推荐单位根据申报情况选择推荐项目。

申报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1日。

(三)自荐

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自荐1项参评项目(不包括山东优秀发明家奖)。申报单位在“评奖系统”注册,输入验证码,获取登录口令,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完成提交。

(四)国防专利及保密专利申报

未解密的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申报山东省专利奖的,由申报单位(人)联系省市场监管局,通过符合保密要求的机要途径提报相关纸质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学院(研究院)要高度重视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广大创新实体积极参与申报,推荐技术创新度高、保护措施得力、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专利项目。

(二)各学院(研究院)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条件和规程,认真组织推荐项目的审查、核实,确保推荐工作质量。

请各学院(研究院)将推荐申报项目信息于2021年10月20日前发至邮箱kjccgk2020@126.com予以备案。

联系人:李晓玲,联系电话:0535-6259663

附件:  1:(发明、实用新型)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doc

         2:(外观设计)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doc

          3:山东优秀发明家奖申报书.doc

       4:“山东省专利奖励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5.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0月14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项目(海外)(第二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


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电话:86-0535-6011497    传真:86-0535-6011497     E-mail:ldukjc@163.com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本站信息
WWW.SCIENCE.EDU.CN    Copyright   2020  鲁东大学 科学技术处  
鲁ICP备号:09096634 鲁公网安备:370602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