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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作者:    点击:[]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省属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引导高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更好服务我省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山东省教育厅决定遴选认定一批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主要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关键算法等基础前沿技术区块链、高端科学仪器、医疗器械、重大工程软件、稀土新材料、碳中和(碳零排和碳负排技术、创新药物和疫苗研发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方向。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规 划,对接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需求。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清晰,建设方案可行,研究方向明确,特色鲜明,在本领域本行业有重要影响。

(二依托学科应为本校优势特色学科或学科群,建设起点高;具有较强的应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明显推动了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三一般应是已运行良好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技术研发平台,具备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工程化的条件及经费保障。原则上中心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 2000 万元,建设期新增投资不低于 1000 万元,研发、验证和中试物理空间不低于 5000 平方米,且相对集中。

(四拥有知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富于创新、产业服务意识强、科技成果转化经验丰富的创新团队;具有一支稳定、高水平的研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

(五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与产业园区、行业企业等已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建立了互惠互利、协同创新的协作机制。

三、申报限额

每所高校申报中心不超过 2 个。已获批国家和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创新创业共同体、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研究院,按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其中,“申报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要重点围绕提升创新质量,总结梳理对行业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主要目标和任务”要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科学谋划,突出在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等方面的优势和特色。

请各学院、研究院 2021 年 12 月 9 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报送科技处2号办公楼410室,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评价。学校将于2021年12月17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谢伟、王琦

联系方式: 6256630

 

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

 

 

科学技术处

2021 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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