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加强我校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以评促建,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支撑学校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提高科研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平台的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核范围
1、纵向科技创新平台,包括省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站、省工程实验室、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市工程实验室等近三年获批立项的纵向平台(不包括2022年新获批立项的15个纵向平台)。(附件3)
2、校级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学校发文公布,依托二级学院(研究院)建设的34个实验室、研究所、研究中心。(附件4)
二、绩效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重点考察科技创新平台的年度运行管理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评价科技创新平台绩效产出水平,引导科技创新平台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促进平台建设与发展,为确定平台2023年度建设专项支持提供参考。
三、绩效考核程序
评审方式采取平台自评、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一)平台自评
按照方案要求,各依托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平台自评工作,相关平台负责人填报《鲁东大学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自评表》,依据绩效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并撰写《鲁东大学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相关绩效数据须附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不予认定。
(二)专家评审
科技处组织专家认真把握绩效评价要求和标准,审核评价各平台绩效报告等材料,根据指标评价体系,重点评价平台资金预算执行度、内容完成度、产出成果度、取得成效度,按照优、良、差共3个等级对平台进行独立打分,形成评价意见。
(三)评价结果
综合平台自评情况、专家打分和评价意见,形成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对考核评价优秀的平台,将给予竞争性项目支持。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研究院应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评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考评结果将作为2023年度平台建设专项支持的重要依据。请以学院为单位2月10日前将《鲁东大学科技创新平台年度绩效自评报告》、《鲁东大学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自评表》(包含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处410,(电子版本发至:ldukjc@163.com)。
联系人:王琦、谢伟
联系电话:6256630。
附件:
附件1:《鲁东大学科技创新平台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鲁东大学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自评表》
附件3:2022年考评的纵向平台汇总表
附件4:2022年考评的校内平台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月12日
上一条:关于提交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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