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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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学术交流活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0    作者:    点击:[]

各工农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推进“鲁东大学科技学术交流年”活动,活跃学校学术氛围,加强与知名高校、大院大所的学术交流合作,持续提升教师科研能力与水平,服务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科技学术交流活动管理通知如下。

一、学术活动计划报送

为加强学术交流活动内容的审核,各学院、研究院在确定学术报告的主题、时间、地点和报告专家后,需及时填写报送《鲁东大学科技学术活动交流年学术活动计划表》(附件1),并于学术报告举办前3天报送电子版学术报告宣传海报。各学院、研究院在确定学术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后,需及时填写报送《鲁东大学自然科学类学术会议计划表》(附件2)和会议方案,并于学术会议举办前3天报送电子版学术会议宣传海报。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攻坚行动中关于国际会议的相关要求,各学院、研究院应提前谋划、积极筹备国际学术会议,并按程序报备审批。

二、学术活动新闻宣传审批表和新闻稿报送

为加强学术交流活动新闻宣传保密内容的审核,各学院、研究院在发布学术活动宣传海报和新闻稿之前,需及时填写报送《鲁东大学新闻宣传保密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附带学术活动宣传海报A4纸质版和新闻稿纸质版各一份。

为提高学术活动新闻宣传的时效性,各学院、研究院在学术活动结束后1天内撰写报送学术活动新闻稿,科技处将根据学术活动层次和新闻稿内容择优推荐至学校网站进行宣传推广。

三、学术报告专家劳务费发放

为提高学术报告专家劳务费的发放速度和效率,各学院、研究院在确定专家来校日期并发布学术报告宣传海报后,即可在财经系统预约学术报告专家劳务费发放单,直接到财经处快捷窗口现场办理专家劳务费发放手续,以保证在专家离校前将劳务费打到专家银行账户中。快捷办理窗口可通过科技处与财经处进行对接联系。

四、学术活动经费补助申请

根据《鲁东大学科技学术活动交流年活动实施方案》,各学院、研究院邀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评专家或国家杰青、优青等国家级人才作学术报告的,科技处按照一定标准对学院进行补助学院可在学术报告结束后填写《鲁东大学科技学术活动交流年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处410室申请经费补助。

根据《鲁东大学2024年度自然科学研究工作考评指标体系》,科技处对各学院、研究院承办的A级、B级学术会议及高端学术论坛予以一定经费资助。承办学院可于会议召开前或会议结束后填写《鲁东大学自然科学类学术会议经费资助申请表》(附件5,提报科技处410申请经费资助

五、其他要求

各学院、研究院要把开展高层次、高质量、高影响力的学术交流活动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要把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与学院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学术交流活动实效。

联系人:周承波;联系电话:0535-6256630;邮箱:kjcptk2023@126.com。

附件1.鲁东大学科技学术活动交流年学术活动计划表

附件2.鲁东大学自然科学类学术会议计划表

附件3.鲁东大学新闻宣传保密审批表

附件4.鲁东大学科技学术活动交流年经费补助申请表

附件5.鲁东大学自然科学类学术会议经费资助申请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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