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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6    作者:    点击:[]

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2016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科研成果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对申报者和完成单位的要求。

1.驻鲁高校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均可申报。

2.申报者须是对申报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完成单位应是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均按贡献大小排序。

3.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为驻鲁高等学校。

4.由中外学者合作完成的论著,中国学者应为主要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并由国外学术机构或人员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同一年度限报一项。

(二)对自然科学类申报成果的要求。

1.申报成果须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见附件一)规定的申报条件。

2.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应公开发表(出版)二年以上(即2014831日以前公开发表);技术研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成果要求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二年以上(以截止日期2016831日计算)。

3.其他要求:

1)成果署名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应由原署名单位出具知识产权转授证明。

2)多卷本著作、系列论文原则上应整体申报。作为整体申报的成果,必须是与书名或论文题目具有内在联系的系统研究成果。

3)自然科学类外文成果名称须译为中文,人文社科类外文成果应附中文翻译稿,外文著作应附章节和主要内容中文翻译稿。

4)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类、宣传类、生活类、科普类、艺术作品类、文学创作类、资料汇编(含文集)类、综述类、《手册》与《指南》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可申报。

5)不具有《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五条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推荐的情形。

(三)实行限额申报。我校自然科学类可初评出11项成果予以申报;申报成果须准确填写申报学科(见附表)。我校将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学校初评。系统开放之前要完成初评工作,根据申报系统的格式制作了word版本申报书(附件二),各单位请于109日前报送word版纸质申报书及纸质支撑材料(参照最终报送材料中的有关附件清单)一式一份至科技处成果科,以备初评。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审出推荐成果。

(二)网上申报。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11.86.62.60)申报。网上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平台为准,学校给初评通过的申报人员分配用户名和密码,要求按工作平台说明、提示和要求完成填报工作。

201610108:00网上申报平台开启,102017:00网上申报截止。

(三)网上审核。科技处按照申报条件及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重点为:(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4)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网上审核截至时间为102117:00

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53188391680,邮箱:sduservicems@sdu.edu.cn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审核通过的拟推荐成果,请于系统关闭之前通过工作平台在线打印以下材料:

自然科学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2份。附件材料包括:①代表性论文专著(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②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③检索报告(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他人引用、JCR期刊分区检索报告结论,自引的引用不得列入;原件1份);④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及其权利要求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的复印件等);⑤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推荐项目的鉴定意见、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和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⑥主要应用证明及效益证明(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的证明,只提供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应用证明及效益证明,由法人单位盖章出具;原件1份);⑦知情同意报奖证明(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是项目完成人的,须提供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该论文参评的知情同意函);⑧其他证明。

2.推荐书从网上平台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不要加封面)。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所有纸质材料请进行胶印并于1022日前提交至科技处。联系电话:6672815,联系人:梁英。

3.评奖结束后,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附表:

2016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学科

自然科学类

材料工程

机械工程

地学

土木建筑

化学化工

医学

生物学

农学

数学

物理学

电子信息

附件一: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附件二: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附件三:《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解读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烟台市农业科技专家顾问(服务)团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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